關仕新
  日前,由中國憲法學研究會、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和許崇德憲法學發展基金聯合主辦的“紀念五四憲法制定六十周年”學術研討會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行。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會長韓大元教授表示,對待五四憲法要堅持歷史主義、客觀主義立場。“我國第一部憲法於1954年9月20日經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全票通過”,在表述上使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憲法”而非“制定憲法”體現了制憲權主體是人民的憲法理念。憲法奠定了執政黨執政的合法性、正當性,五四憲法確認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現從“共同綱領體制”到“五四憲法體制”的轉變。紀念五四憲法不僅是肯定憲法本身,也要深刻領會“依法治國就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就是依憲執政”的內涵,重視憲法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核心作用。  (原標題:要深化對五四憲法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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